一、具体要求
1.学术型硕士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
论文1篇,或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1篇。
(2)学生以第一或导师为第一、学生为第二发明人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
(3)学生以第一或导师为第一、学生为第二发明人申请或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
2.专业学位硕士
学院对专业学位硕士暂不做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但仍鼓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学术成果。
二、其它要求
1.硕士研究生如以发明专利申请学位,原则上应在答辩前提交国家授权专利证书。如未获得专利证书,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2.硕士研究生如以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学位,原则上应在答辩前提交已经授权的专利证书。如未获得专利证书,在答辩前导师可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同意该生在毕业后1年内获得该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证书。
3.硕士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应在答辩前见刊或在线可查(on line发表)。如学术论文未见刊但已录用,必须提交由导师签字确认的录用通知原件及版面费发票。
4.如硕士研究生投寄SCI、EI论文未被接收录用,在答辩前导师可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同意该生在毕业后1年内发表SCI、EI论文,且原则上见刊或在线可查(on line发表),如学术论文未见刊但已录用,则需提交由导师签字确认的录用通知原件及版面费发票。
清查工作:例如2020届硕士研究生,学院将在2021年6月初进行学术成果清查,以此类推。导师届时需要提供学术论文见刊、在线可查或录用通知原件及版面费发票等佐证材料,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出具书面承诺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内容是由被承诺研究生独立或参与完成的。如有异议,导师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被承诺研究生的实验原始数据、图表等)供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5.对于未完成承诺的研究生导师将停止硕士招生1年,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取消该导师再承诺的权利。
三、附则
1.本要求自2020届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2.本要求由工程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农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20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