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科简介
农业工程学科以复杂的农业生物系统为研究对象,通过综合运用工程、生物、信息和管理科学的原理与技术,探索环境、装备和设施与农业生物的互作规律,研究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相关的工程技术、装备和设施,提供与农业生物系统相关工程问题的整体解决方案,为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服务。
本学科始于1985年获批的农业机械化硕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获农业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批吉林省优势特色学科。本学科包含农业机械化与装备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信息化与智慧农业工程和黑土地保护与利用工程等4个主干学科方向。
本学科现有专任教师48人,其中正高职称20人、副高职称20人,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37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42人,占专任教师的87.5%。
本学科紧密结合农业工程发展的国际前沿和吉林省区域特点和发展需求,在“十三五”期间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10余项,累计经费近3000万元,发表论文400余篇,获国家、省部级科研奖励7项。在北方旱地粮食作物的全程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秸秆收储运、北方畜禽场(舍)结构设计和智能农机装备及农业电气化等具有突出的学科优势和特色,在人才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
二、培养目标
培养研究生具有高尚的思想品质及正确的政治方向、严谨的科学作风及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高层次的农业工程专业素质与专业水平、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切合实际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1.思想品德要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求实创新;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积极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和现代农业工程的发展服务。
2.业务水平和能力要求: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了解本学科现代理论和技术的发展水平以及所从事培养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专业文献阅读和科学论文写作能力;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的能力。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学习与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
三、研究方向
方向一:农业机械化与装备工程。围绕现代农业,主要从事吉林省东部、中部和西部作物种植机械与装备及保护性耕作技术与装备相关研究。
方向二: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围绕绿色农业与清洁能源,主要从事新能源高效利用理论与技术、生物环境工程技术与装备以及设施农业环境过程控制相关研究。
方向三:农业信息化与智慧农业工程。围绕智慧农业,主要从事大田作物作业、畜禽养殖、特种经济作物及设施农业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装备,人工智能与物联网技术相关理论相关研究。
方向四:黑土地保护与利用工程。围绕可持续农业,主要从事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技术与装备、液态有机肥施用技术与装备、秸秆还田技术与装备、盐碱地生态治理工程技术与装备相关研究。
四、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含硕士阶段)、本科直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均为7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五、培养方式
1.坚持以科学研究为主,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社会实践、学术交流、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2.导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集体指导。指导小组由导师邀请2~3名校内外正高职称专家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制订和调整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织文献阅读报告、科研进展汇报及学位论文全程指导。对交叉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应组成交叉学科的指导小组进行集体指导,导师应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成才。
六、课程体系
1.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得低于23学分,其中课程学习学分不得低于17学分,不得高于19学分,学位课12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跨专业或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生必须补修2~3门本科课程,课程具体由导师确定,考试及格,不计学分。
总学分 |
课程学分下限 |
课程学分上限 |
学位课学分 |
学位课及格成绩 |
其他课及格成绩 |
23 |
17 |
19 |
12 |
70 |
60 |
2.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研究方向 |
开课学期 |
备注 |
学位课 |
公共 必修课 |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36 |
2 |
各方向 |
1 |
|
|
外国语 |
50 |
2 |
1 |
|
学科 必修课 |
|
农业智能装备与机器人 |
32 |
2 |
各方向 |
1 |
|
|
农业生态与环境工程 |
32 |
2 |
1 |
|
|
农业与生物系统工程专论 |
32 |
2 |
1 |
|
|
农业系统模型与大数据分析 |
32 |
2 |
1 |
|
非学位课 |
公共 选修课 |
|
国际会议交流英语 |
16 |
1 |
各方向 |
1 |
|
|
科技论文写作 |
16 |
1 |
1 |
|
|
第二外国语(英语) |
32 |
2 |
小语种者必选 |
1 |
|
学科 选修课 |
|
农业工程学科研究专题与学科最新进展 |
24 |
1.5 |
各方向 |
1 |
|
|
智慧农业前沿 |
24 |
1.5 |
1 |
|
|
区域现代农业规划及案例 |
24 |
1.5 |
1 |
|
|
高等农业机械化管理与 系统模拟 |
24 |
1.5 |
1 |
|
|
农业物料特种干燥技术 |
24 |
1.5 |
方向一 |
1 |
|
|
|
24 |
1.5 |
1 |
|
|
农业生物环境测控技术与装备 |
24 |
1.5 |
方向二 |
1 |
|
|
工程传热传质学 |
24 |
1.5 |
1 |
|
|
|
24 |
1.5 |
方向三 |
1 |
|
|
农业机器视觉 |
24 |
1.5 |
1 |
|
|
高级土壤学 |
24 |
1.5 |
方向四 |
1 |
|
|
土壤水分溶质动力学 |
24 |
1.5 |
1 |
|
必修环节 |
|
开题报告 |
|
1 |
|
|
|
|
中期考核 |
|
1 |
|
|
|
|
学术活动 |
|
2 |
|
|
|
|
实践教学 |
|
1 |
|
|
|
|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
|
1 |
|
|
|
3.教学方法
博士研究生教学形式应灵活多样,采用多种教学方式进行,提倡采取研究班讨论、专题式、启发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交流研讨、试验结果分析等有机结合,加大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4.考核方式
博士研究生课程的考核可采用多种形式,公共课及基础课一般以笔试为主,专业课可采用笔试和课程论文等方式。重点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问题的能力,注重课程学习过程和结果相结合方式评价,强化对博士研究生课堂外自学及课堂内表现的综合能力考核。
七、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1学分)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在入学后第3学期初进行,要求博士研究生对本学科及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资料进行搜集、阅读和整理,获取全面而准确的文献体系之后进行开题报告。博士生要求阅读不少于100篇文献资料,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应占40%以上,外文文献不少于40%。开题报告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阐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具体办法按《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执行。合格者记1学分。
2.中期考核(1学分)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应于入学后第5学期进行,硕博连读的博士生在第7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休学研究生中期考核与下一年级同期进行。
中期考核工作由学院一级学科组织,成立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形式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研究的进展情况等,汇报时间不低于20分钟。同时接受考核小组提问,时间不低于10分钟。中期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办法按《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执行。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级记1学分。
3.学术活动(2学分)
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计2学分(听学术报告记1学分);参加国内一级学会举办的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计1学分(听学术报告记0.5学分);参加国内一级学会分会或省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计0.5学分(听学术报告记0.3学分);在全校或学院作学术报告计0.3学分(听学术报告计0.1学分);参加国家或学校公派联合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学术活动视为考核合格。学术活动考核由导师在第6学期初对学生进行评价,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记2学分。
4.实践教学(1学分)
博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可采用协助导师担任助教、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等形式,博士研究生至少完成8学时教学实践。鼓励博士生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参与本学科研究生混合式课程教学设计与教学管理,实践教学考核由导师在第6学期初对学生评价,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记1学分。
5.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1学分)
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学习、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
八、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具体要求:
研究成果必须是博士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发表,且与申请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1. 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
2. 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且授权发明专利1项。
注:高水平论文发表期刊以本学科学位委员会审定的期刊为准。
论文及发明专利的产权单位必须以吉林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成果为论文的,博士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符合本学科业绩评价标准的高水平论文;研究成果为发明专利的,博士研究生应为第一发明人或者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博士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博士研究生在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且达到学校及学科的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工学博士学位。
十、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培养方案从本博士点授权当年开始执行。